前,南京市民李先生按照方太廚具有限公司的廣告規定,集齊了“我選擇方太”5個字,并購買了兩件方太產品,本以為可退還300元現金,然而方太南京公司卻以所購產品價格低而不予退還,李先生認為理由牽強,要求返還300元。
據李先生介紹,2007年6月份時,他看到方太廚具有限公司在報紙上刊登廣告稱,凡顧客收集齊5個廣告的剪角(“我”、“選”、“擇”、“方”、“太”)字樣,并在6月16日~7月17日期間,到各大商場購買方太產品,可憑購機發票和5個報紙剪角到“方太南京公司”參加特別答謝活動,購任意1件方太產品獲答謝金150元,購任意2件方太產品獲答謝金300元,依次類推,上不封頂。
6月16日,李先生就在某電器連鎖邁皋橋店購買了方太牌的油煙機和灶具,價值4660元。當他拿著集齊的5個廣告剪角字樣來到方太南京公司兌換處,要求方太退還300元現金時,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。
李先生說,方太的接待人員稱其所購的兩件產品價格都低了50元,不能參加此次活動,如果一定要參加活動,李先生只能找當時的銷售人員補齊100元的差價,方可參加活動。這令李先生很是不解,方太的廣告又沒有特別提示參加該活動應具有的條件,在他購買方太廚具時,營業員也沒有提示參加活動時有金額上的限制,再交100元才能參加活動就有變相漲價的嫌疑了。
方太南京公司一周姓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稱,方太的這次活動規定特價機不參加活動,活動只針對普通消費者,不可以內部關系購買。李先生購買的時候方太還沒推出特價機,而李先生所購買的兩件物品均比零售價低了50元,可能是李先生認識當時的營業員,用了內部關系價格購買,這才導致李先生不能參加此次活動,該負責人承諾,他了解李先生的具體情況后會作出適當的處理。但李先生并不認同該負責人的說法,他和營業員并不認識,談不上以內部關系購買物品,且所購物品也并非特價機。方太不給參加活動實在沒道理。
南京市消費者協會一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,方太南京公司提出的這次活動條件,在廣告宣傳上并未體現出來,有存在蒙蔽消費者的行為,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方太應按照廣告上的承諾返還消費者300元現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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