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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 關于簡化節能家電 高效電機補貼的通知 |
(時間:2013-2-18 9:42:43) |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,發展改革委,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,有關企業:
為促進節能減排,擴大消費需求,經國務院批準,財政部、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先后啟動了高效節能平板電視、空調、冰箱等7類家電和高效節能風機、水泵等4類工業產品推廣工作。從半年來實施情況看,節能家電銷量大幅增加,產品結構顯著優化,政策效果已逐步顯現。為進一步做好推廣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簡化消費者購買節能家電信息核對辦法,確保消費者購買時領取補貼
消費者在購買節能家電產品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、銷售發票復印件、簽署補貼領取確認單后,家電終端銷售商即將補貼資金兌付給消費者,不得要求消費者在購買后二次返回商場領取補貼。
為加強信息核查,終端銷售商要按月上報節能家電產品的進貨和銷售信息。其中,上報的銷售信息包括消費者名稱、聯系電話、詳細地址等消費者信息,以及生產企業名稱、產品規格型號、銷售發票號等產品信息。產品唯一編碼應由送貨單位在送貨時負責收回,交由終端銷售商核對后再集中上報。生產企業及其他各級經銷商信息上報要求不變。
同時,為防止騙補,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扎實開展核查工作,確保核查結果真實有效;應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,制訂詳細的核查工作方案和流程,及時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;應在電視、報紙、網絡等媒體上對核查工作進行宣傳,讓消費者了解核查目的,充分理解并積極配合核查工作;核查時應加大對大宗用戶的核查比例和核查力度;對存在疑問的信息應要求生產企業或相關銷售商配合進行核實。信息核查工作涉及企業和消費者個人信息,相關單位要嚴格做好保密工作。各推廣企業和各級銷售商有義務配合各地工信部門開展核查工作,拒絕配合核查或為核查工作設置障礙的相關單位,將收回其已領取的補貼資金并視情況予以處罰。
二、改進高效電機推廣信息管理流程,加快補貼兌付進度
電機生產企業要認真收集并及時上報產品的推廣信息。電機生產企業將產品銷售給主機生產企業(如風機、水泵等生產企業)時,除繼續要求填寫完整的生產和出貨信息外,上報的銷售信息只需要提供主機生產企業及產品相關信息,包括企業名稱、主機產品唯一編碼、產品類型、銷售發票(或增值稅發票)信息等,最終用戶信息由主機生產企業負責收集。同時,為確保財政資金安全,相關部門會將推廣核查工作延伸到主機生產企業和各級經銷商,以核實準確的銷售及用戶安裝情況。主機生產企業及相關經銷商應完整留存相關產品的生產、出貨及銷售信息,并積極配合核查工作。此外,電機生產企業直接將產品銷售給終端用戶時,仍按原規定上報生產、出貨和銷售信息。
三、盡快制定節能工業產品推廣操作辦法,抓緊組織實施
各地節能主管部門、工業和信息化部門、財政部門應加大組織實施力度,結合本地實際,加快建立健全推廣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;各節能主管部門、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應采取切實有效措施,加快低能效、老舊產品的更新速度;各地財政部門應會同當地節能主管部門、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制定具體的資金撥付辦法。資金撥付辦法和實施細則于2013年2月5日前分別報財政部、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。
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3年1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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